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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對幼兒「講道理」 是不切實際的期待 

教養孩子不容易,要用心關愛也要勇於管教。周育如在《聽寶寶說話》告訴父母,教孩子不只是稱讚孩子好棒棒或是處罰壞行為而已,還有許多值得注意和引導的步驟,才能讓管教直達孩子心底。

談到有效的管教,父母腦海裡浮現的可能是:「到底用什麼方法可以立即讓孩子聽我的話,讓孩子乖乖去做。」當孩子能夠立即順從,似乎就是管教成功。事實上,管教並非一蹴可幾,而是一個長期的、幫助孩子可以信任父母的歷程,因為信任,所以孩子對於父母給予的建議,願意順服。

小孩之所以願意聽從父母的建議,有2個理由:

一是親子互動的過程中,建立出對父母的信任感。他知道父母給他的建議確實是經過考量,而且是他目前經驗所不能及。

二是當孩子願意順服父母的意見,當中帶著理解,他知道父母為什麼要他這麼做,而且他有責任也應該這麼做。

在這2個前提下,有效的管教是一個必須長期努力才能達到的結果。透過一定程度的行為獎懲,也許暫時可以讓孩子立即聽從,卻不見得能夠內化成為長期的管教成效。要達成管教的長期效益,除了獎懲以外,父母還要朝二個方向努力:認知上給予規則的教導、情感上給予體驗。

只有認知的規則教導,沒有情感經驗的涉入,道理都懂,但行為上做不到,因為認知和行為之間存在落差。就像父母這一代的公民與道德學了一大堆,即使考了100分,也不代表不會說謊、不會犯罪。所以認知教導和情感體驗都要做才算完整的管教。

面對孩子的行為,現代父母經常出現兩個極端,一是過度自由派,另一種是過度要求派。

過度自由派的家長認為孩子的任何行為都很可愛,即使他亂發脾氣,或搶了別人的玩具。這類父母認為,這些行為是孩子發展上的必然現象,理應尊重,讓其自主發展。但是,年幼的孩子在生活中需要一定程度的紀律教導及社會化的引導。過度放任並不代表尊重小孩,而是父母沒有在孩子社會化過程中,扮演該有的引導及約束角色。而過度要求派的家長則希望,孩子的行為能照他所期望的方式表現,例如要有禮貌、良好的生活自理能力等,甚至容易泛道德化,認為孩子理所當然該具備好品格,所以在行為上有許多的約束。這類家長認為自己的期待很合理,希望自己講了一番大道理給孩子聽之後,孩子就能出現正向的行為。

講道理前,先學會規則

殊不知「講道理」本身就是管教上的迷思,尤其是愈年幼的孩子,父母希望講完道理,孩子就能明白為什麼要守規矩的道理,進而做到,這是不切實際也不合理的期待,隱含著對幼兒發展過程、對規則的理解、對行為教導上的許多誤解。

父母需要釐清一個觀念,0 6 歲孩子成長的過程中,父母扮演照顧者、玩伴,還有另一個很重要的角色是,孩子社會化過程中關鍵的引導者與教導者。每個社會對何謂恰當的行為有一定的期待,父母必須幫助孩子在滿足自己需求的過程中,又能夠符合社會的期待,這是孩子必須透過刻意的學習而來。

年幼的孩子經驗不足,出現了成人覺得不該發生的行為時,很多時候是因為小孩根本不知道這是不應該做的事,所以規則的學習很重要。如果沒有教導,當孩子出現不當行為就處罰他,則是所謂「不教而殺謂之虐」。孩子不是故意違反規則,而是因為他不知道這件事不能做。

例如小小孩看到別人的東西很喜歡也很想要,就隨手拿走了。做這件事時,他心裡不會想到「我偷東西」,他想的是「我喜歡,所以我拿走」。如果父母在這時給予非常嚴厲的斥責,並指責他偷東西是不對的,過度道德化的結果,孩子除了感受到恐懼,仍然搞不清楚自己到底做錯什麼事情。

但是經過物權概念的規則教導,告訴孩子,別人的東西我們不可以拿,什麼東西是自己的,什麼東西是別人的,別人的東西要拿之前必須問過人家。如果有經過這樣的教導,孩子在認知上大概就能理解物權的概念,下次再有類似的情況,小孩想再拿別人的東西,父母就要提醒他,這是不對的。

帶著孩子一起做 引導認知學習

在認知層面的規則教導,可以透過童書、機會教育來達成。繪本和圖畫書是很好的規則教導媒介,現在有很多傳達小小品格的童書,在事情還沒發生之前,父母可以透過「故事」讓孩子知道規則。生活中也有很多機會教育的時機,例如帶孩子去餐廳,有其他小孩大呼小叫,或是去便利商店看到小孩為了買玩具躺在地上撒潑,父母可以趁機告訴孩子:「剛剛那位小朋友的行為,媽媽覺得……因為……

認知上的教導還需要「帶著孩子一起做」。父母希望孩子學刷牙,那就先示範一次給他看,並且一遍又一遍的帶著他一起刷。期待孩子收玩具,就一次又一次的帶著他一起分類、收納。不需要一直口頭訓誡:「刷牙很重要,不然蛀牙的話,牙齒會爛光光。」幼兒連牙齒都還沒有長齊,一口爛牙對他們來說是無法體會的經驗。

帶著孩子一起做,小孩才能從中習得知識與經驗,愈小的孩子,行為要被建立,一定需要一遍又一遍的重複練習。下了這些功夫,至少做到了認知上的規則教導,孩子開始對於社會上的規範,就會有一些認識。

把握道德情緒萌芽期  教會同理心

只有規則的教導,孩子也許知道這件事不該做,但是在行為上不一定能做得到,這是因為動機面的教導還需要同理心的涉入。例如A小孩看見旁邊的B小孩有餅乾,A 很想吃,但B就是不請他吃。

於是A趁著B不在的時候偷吃了餅乾。在實驗時,我們問A小孩:「偷吃餅乾對不對?」A知道這是不對的行為。再問A小孩:「偷吃餅乾是什麼感覺?」他會回答:「很快樂。」

A小孩的思維是:「除非我偷吃餅乾的時候有人在場,那麼我會被處罰。否則,雖然我明知道這是不對的事,可是我很想吃,我還是拿餅乾來吃。而且餅乾很好吃,我吃到餅乾覺得很快樂。」

A小孩也許沒有「自己的餅乾被偷吃」的情感經驗,所以他也無法同理B小孩的餅乾被偷吃了的心情。4 6 歲間,孩子的道德情緒開始萌芽,對別人的處境會有一些同理心,這個時候家長在管教時,就可以進行情感的涉入。

例如,孩子搶了別人的玩具,還不小心弄壞,對方哭了,父母可以告訴孩子:「你把他心愛的玩具拿走了,還弄壞,他很難過,所以哭了。」有了同理心的情感教導,幾次之後,孩子在面對誘惑情境時,認知上知道這件事不該做,情感上也會有罪疚感,才有辦法真正自我抑制不當的行為出現。

溫柔堅定離開現場 引導抓狂幼兒

3歲以前的孩子,在認知上無法理解規則,但情感的經驗仍然可以進行。當孩子出現父母認為的不當行為,不論是亂丟東西,或是亂跑、尖叫……最好的方式是「從後方緊緊抱住」幼兒,並在孩子身邊輕聲而嚴肅的說:「不可以……」同時「帶離現場」。

透過身體的感受過程,年幼的孩子會知道,父母是要制止他的行為,同時也可以學會「只要我聽從,我就不會被帶離遊戲的現場」。這比用口頭講的來得有效果。

增強好行為的獎勵

當認知教導及情感體驗都運用了之後,孩子出現了好行為,父母要運用一些獎勵增強孩子的好行為。0 6 歲是孩子的行為建立期,行為的增強物有原級增強、次級增強及社會性增強,方式有連續增強及間歇增強。

孩子喜歡什麼食物,我們就給他吃什麼,孩子立刻得到他要的增強,這是原級增強。給他錢或星星貼紙則是次級增強物,但接下來必須要使用社會性增強,我認為讚美是最佳的行為增強物。

給糖果等物質性的獎勵,對孩子來說,是一時的感官滿足,但好行為獲得父母的稱讚,孩子會有驕傲的感覺,是一種長期的自尊感。讚美他是個好孩子,這個標籤是貼在他這個人身上,代表他是一個很好的人,可以培養孩子以自己為榮的榮譽感。

給孩子言之有物的讚美

不過,讚美必須言之有物,不是隨意的亂讚美,空泛的讚美「你好棒」,時間久了,孩子容易自我感覺良好。言之有物的讚美是「即時」、「具體」。例如孩子畫了一幅畫,父母稱讚他畫得很棒,這是不具意義的讚美。有意義的讚美是告訴他,顏色用得很漂亮,或是線條構圖很有創意;或是也可以讚美孩子在畫畫的過程中很專注,強調他的學習態度值得稱許。

透過連續增強建立起行為後,爸媽可以再運用間歇增強,讓孩子的行為得以維持,直到成為孩子內在能力的一部分。不少家長期待,把孩子送到幼兒園就可以學會規矩,事實上,管教的權利拉回家庭,教出自律小孩的效果最好。一方面是老師不一定採取最適合你家孩子的教導方法,二來是因為老師在孩子心中仍是權威的代表,團體中又有同儕壓力,孩子因為害怕權威而在當下服從。但父母必須思考的是,如果管教必須倚賴老師在場,那孩子離開學校之後的生活,父母該怎麼辦?

如果管教是自己下功夫經營得來的,孩子和父母的關係就是非常正面而且親近,同時願意順服父母。因為透過一次次的學習經驗,孩子會知道父母是在幫助他,不是找他麻煩,同時明白,父母的要求顯然有道理。

管教三部曲,行為教導、認知說理再加上情感的體驗,爸爸媽媽用心體會用心做,下功夫用心教導過的孩子,整個人的品質就是不一樣。當孩子從心中願意順服父母的教導時,這樣的管教就真的成功了!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資料來源:2016-08親子天下  作者:清大副教授 周育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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